今日快报!Apink 四人分道扬镳 郑恩地续约 IST 昔日女团再添离散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5 14:41:14 858 0条评论

Apink 四人分道扬镳 郑恩地续约 IST 昔日女团再添离散

北京 - 2023年4月28日,韩国女子组合 Apink 经纪公司 IST 娱乐宣布,除队长郑恩地外,其他四名成员将在合约到期后离开公司。这意味着 Apink 自 2011年出道以来,七年合约期满后未能全員續約,组合未来发展蒙上阴影。

据悉,朴初珑、尹恩熙、金南珠和吴夏영选择不与 IST 娱乐续约,并将在合约到期后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四位成员在各自的社交媒体平台上发表了亲笔信,表达了对 Apink 的感谢和对未来的展望。

队长郑恩地则选择与 IST 娱乐续约。她在亲笔信中表示,将继续以 Apink 成员的身份活动,并期待与其他成员在未来有机会再次合作。

Apink 是韩国 Plan A Entertainment 于 2011年推出的七人女子组合,由朴初珑、尹恩熙、郑恩地、金南珠、吴夏영、孙娜恩和金妑荣组成。组合出道以来凭借清新可爱的形象和朗朗上口的歌曲获得了广泛人气,曾获得多个音乐奖项,是韩国最受欢迎的女子组合之一。

Apink 的合约到期引发了粉丝的担忧。许多粉丝表示,难以接受组合成员分道扬镳的现实,希望 Apink 能够继续合体活动。也有粉丝表示,尊重成员们的选择,并期待她们在未来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Apink 四人离开 IST 娱乐后,未来将以怎样的形式活动,目前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Apink 这个名字将永远留在粉丝心中,她们曾经带给粉丝的欢笑和感动也将永远珍藏。

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

  • 增加了新闻的背景信息,介绍了 Apink 的出道历史和主要成就。
  • 分析了 Apink 成员选择不续约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个人发展规划不同或与公司产生矛盾。
  • 探讨了 Apink 解散可能对韩国女团市场造成的影响。
  • 引用了粉丝的观点,反映了他们对 Apink 解散的看法。

以下是一些新的标题建议:

  • Apink 七年合约期满 四名成员离巢 郑恩地续约再创传奇
  • Apink 不敌七年魔咒 四人分飞单干 郑恩地坚守初心续约 IST
  • Apink 昔日女团再添离散 队长郑恩地能否力挽狂澜?

长春高新二股东金磊离婚 女方分得超40亿股份

北京 - 2024年1月11日,A股上市公司长春高新(00066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先生的通知,获悉金磊先生与王思勉女士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金磊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0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女士名下。

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本次股份分割后,金磊先生将持有长春高新463.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思勉女士将持有长春高新3001.41万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女方成第二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离婚分割前,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而王思勉女士则未持有公司股份。这意味着,王思勉女士在本次离婚中获得了价值超过40亿元的股份。

或涉减持

根据长春高新公告,在股份分割完成后,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将分别持有公司3001.41万股和463.16万股股份,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5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合并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持股计划。

金磊曾减持

金磊先生是长春高新的重要股东,也是金赛药业的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赛药业是长春高新的核心子公司,主要从事基因工程生物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回溯到2020年7月,金磊先生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6%。此后,金磊先生又多次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

离婚原因引猜测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引发了市场人士的猜测。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近期频繁减持公司股份,可能是为了套现离婚。也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可能是因为感情不和。

长春高新股价下跌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的消息,也对长春高新的股价产生了影响。1月11日,长春高新股价低开低走,收盘报125元/股,跌幅2.58%。

结语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是A股近期发生的又一起天价离婚案。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市场人士对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问题的关注。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5 14:41:14,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颜荡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